黄府办发〔2008〕54号
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
黄平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的通知
各乡镇人民政府,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:
为贯彻落实省委、省政府关于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决策部署,全面推进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,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黄平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(以下简称“领导小组”)。现将小组人员名单通知如下:
组 长:李文昌(县人民政府县长)
副组长:李 俊(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)
陈佑琴(县人民政府副县长)
吴绍东(县人民政府副县长)
成 员:吴世国(县人民政府法制办主任)
吴绍荣(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)
潘文宏(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)
杨 春(县发改局局长)
吴忠文(县民宗局局长)
杨再和(县民政局局长)
秦 江(县财政局副局长)
张家明(县建设局局长)
龙 森(县国土局局长)
吴治海(县交通局局长)
冯 卡(县水利局局长)
潘显恩(县农业局局长)
杨渊华(县扶贫办主任)
熊绍君(县农办主任)
张廷华(县文体广电局局长)
王兴国(县监察局局长)
邹 江(县审计局局长)
雷 灯(县统计局局长)
范江华(县国税局局长)
张瑞凡(县地税局局长)
罗永华(县武警中队中队长)
唐卫国(县消防大队副大队长)
石荣华(县残联理事长)
刘隆军(县信用联社理事长)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政府办公室,陈佑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,包正贵、吴世国、吴绍荣、潘文宏、杨再和、张家明、秦江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。办公室下设综合组、规划设计建设组、资金协调管理组三个工作组,组长分别由县民政局杨再和、县建设局张家明、县财政局秦江同志担任,并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抽调人员集中办公。
二OO八年三月二十日
主题词: 经济管理 机构 通知
送:县委各部委,县纪委,县人武部,县各人民团体,东坡监狱,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及各科委室,县政协办公室及各科委室,县人民法院,县人民检察院。
发:县人民政府办事机构和事业机构,省州驻黄单位。
黄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3月20日印发
共印140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