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、阴、阳两系家族社会组织
(一)家族社会组织:革家历来都建立有自己严明的部落宗教机构——阴、阳两系社会组织,称之为“查季查甲”,(即五个支系、五个房系),选有阴、阳族长。阴族长是以蛋卜择定产生;阳族长是由家族协商推荐;“裳炮” 分为“阿爷裳炮”和“阿报裳炮”,由阴、阳两系共同选举而定。阴、阳族长两系的首领,在家族中具有很高的权威性,担负组织领导家族祭祀祖宗、管理社会生产、生活以及保卫社会安全等职能;“阿报裳炮” 和“阿爷裳炮” 是祖鼓的护法,也是列祖列宗的化身,在“哈戎” 祭祀大典中执掌着至高无上的权力。阴、阳两系组织体系平衡,独立执事,既有分工又有合作。阴系,以阴族长为代表,率领阴系成员负责主管祭祀,传授芦笙、族史等活动。“查盎”、“常典”、“把登”、“把甲头”等成员协助阴族长开展阴系吝项事务活动。阳系以阳族长为代表,组织阳系领导成员负责制订族规寨约,处理民间纠纷、公共事务、社会安全等。在举行“哈戎”节时,阴、阳两系共同组织领导,责任明确,各司其职,维护和保证“哈戎” 大典的正常进行。
(二)一年两祭祖活动:祭祖是革家追祖溯宗,缅怀先人的一种传统祭祀活动。除“哈戎”大祭外,每年的7月16日和“冬至”这两天,有祖鼓的家族,每家每户都要派出一名男人,集中到置放祖鼓的主人家举行祭祖活动。芦笙师、芦笙大学匠、二学匠们都要到场吹笙、击鼓祭祀祖宗(祖鼓)。阴族长及其率领阴系成员在祖鼓面前唱家族《迁徙词》、《族史》,逐一念到已故先民的名字,向他们祭酒、祭饭、祭肉,大有“事死如事生,事亡如事存”的赤诚敬意。
(三)公产:家族阴、阳两系组织,是以拥有一定的公产为基础的。民国前大的家族都有公田、公土、公坡,由阴、阳两系共同管理、共同收益,收支共同营运。公田,清代以前家族共耕,共同收获,以后实行佃耕,由佃农按分成上缴家族。共同收入,主要用于祭祖开支,收支帐务公开。公山公坡,家族成员可以砍柴、割草、放牧,不收费用。新中国成立以后,公田已改归私人耕种;但公山、公坡仍保留下来。现在祭祖费用,家族成员自愿捐献,不斤斤计较,奉献精神值得赞佩。
(四)军事组织:清代以前,在革家的家族社会里,成立有军事组织,由阳系组织领导管理。这种军事组织是民间性的。它的任务是平时保卫家族社会安全;战时,组织民众抵卸外族掳虐侵犯,因而也得到社会的支持,官府也认同许可,是一种合法的民众自卫组织。民国建立,这种组织自然消失。
主 笔 廖朝隆 罗朝荣 廖尚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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